文档介绍: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4号),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大连石油储运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员工培训工作。第二章职责与分工HSE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目标,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考核培训情况。分管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各部门负责开展分管业务内的培训工作。第三章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项目部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每年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再培训。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由HSE管理部统一管理。第四章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HSE管理部应根据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每年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由HSE管理部统一管理。项目部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运行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项目部岗前安全培训由HSE管理部开展,内容应包括:(一)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项目部规章制度;(三)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五)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六)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七)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八)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九)事故应急救援;(十)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十一)有关事故案例;(十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项目部和运行班组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第五章日常培训每年12月份,各部门应根据员工需求调查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上报HSE管理部。HSE管理部汇总各部门培训计划,编制项目部年度培训计划,经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发。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项目部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三)项目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培训;(四)节假日、季节性安全培训;(五)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六)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七)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八)应急预案的培训;(九)员工培训需求内容。HSE管理部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开展相关专业培训及考核,结束后将培训资料下发至运行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