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材料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综掘二队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队施工期间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利用率,坚持抓好降成本增效的方法,不断增强全队职工的成本管控意识,我队根据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队长、书记副组长:跟班副队长、技术队长、机电副队长、技术员、班组长。二、废旧材料回收复用任务及要求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尤其在维修工程中,每米巷道废旧锚杆、锚索回收达到20根,维修所刷出的旧铁托板、木托板、钢筋托板等要求必须现场施工中进行复用,杜绝随意丢弃。 2、机电设备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配件,每次在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回收交队,若有大型设备及时回交矿有关主管部门,能使用的配件必须保护好再进行复用。三、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的范围 1、修旧利废范围:报废电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按钮、信号、风镐、帮、顶钻机、风动泵、张拉千斤顶、剪铁器、风钻、不同类型水泵等。 2、回收复用范围:锚杆、铁托板、钢棚、道夹板、道钉、托棍、机械油脂、报废轻轨、钢管,坑木、报废钢丝绳、钻杆、风动器具等。回收复用必须经过修复验收后使用。四、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 1、每班施工所领用的自耗材料等其它配件,必须由材料员及时记录台账并且根据队管理制度在班组进行考核。 2、每班所领用的材料必须在未使用必须及时回交队,若随意丢弃或私人拥有必须按原价考核赔偿。 3、施工时,所刷出的废旧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必须要及时回收,不得随意丢弃,若出现此现象每根按20元进行考核。 4、维修过程中,班组有复用废旧铁托板、钢筋托板等支护材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每款给班组奖励3元。 5、班组使用的风动器具必须按时要加油,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严禁出现野蛮操作或故意损坏,若出现此现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6、要求每10天对井下施工点的废旧支护材料进行一次集中回收并交机修队,由队材料员进行清点开票并及时填写废旧回收台账。 7、对所有回收的风动器具必须及时要向队值班室汇报,由材料员进行跟踪落实负责交机修队进行检修复用。 8、回收使用的机电设备或其它配件,经检修后继续复用,若不能使用的要求交旧领新。 9、大型机电设备、开关、喷浆机、绞车等回收后,由队材料员负责交机修队并开出相关发票数据。 10、对回收的按钮、信号等小型配件回收后必须进行检修复用,不得随意丢弃,若故意丢弃或损坏照原价格进行考核。 11、要求每个班组领用的钻头、铁锹、洋镐等工具必须交旧领新,若直接领用新的而未交旧必须由材料员等级清楚,由办事员根据记录情况在领用班组进行按矿规定价格进行考核。 12、所有领用的自耗材料必须由材料员记清记录,办事员每天必须进行对领用班组进行核算。 13、每班班前会上必须安排交接班人员,班后必须对使用支护材料数量及时汇报到队上并填写台账,由办事员每天进行对小班支护材料使用费用进行核算并予以公布。 14、班组施工过程中报废或丢弃、故意损坏支护材料时,按照材料规格型号的价格进行对等考核。 15、支护材料的领用下放,必须由材料员开相关票据,并经队长、书记进行签字认可,对下放的数量和票据全部归类收集在队值班室。 16、井下下放下去的支护材料在人员下放过程进行清点,然后将数量汇报到值班室并做好记录。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管理标准【编号】QG/GYFGD/SD02·01·102·14-XX【颁布部门】第三热电厂经营管理办公室【颁布日期】XX年06月15日【实施日期】XX年06月15日【有效性】有效【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响应发供电分公司节支、增收、降耗、提效的号召,加大资源利用程度,结合我厂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我厂修旧利废的原则、范围、验收鉴定、计价、操作程序、检查与考核及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的程序和验收方法。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发供电分公司第三热电厂所有车间的运行、检修班组和存在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内容的部门。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各级人员的职责第四条厂成立物资鉴定组,成员由厂领导、安全生产技术办公室专工、经营管理办物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物资鉴定工作。第五条经营管理办是全厂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第六条各车间成本管理组组长负责本车间所辖设备及材料物资的回收和复用,做好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修旧利废和回收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第七条各车间成本员负责做好本单位修旧利废和回收废旧物资的统计收集工作,对月度各班组的修旧利废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第八条班组长负责组织好本班组的修旧利废、回收废旧物资工作。第三章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的原则第九条当各单位出现有修复或回收的物品时,要按照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的原则进行回收。第十条本着能复用尽量复用的原则。第十一条本着不同物资的可利用程度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