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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doc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19/2/22 文件大小: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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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河人社发〔2018〕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编制、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开招聘类型(一)。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仍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附件9)(本次统一招聘考试不使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工勤技能类考试内容按综合管理类(A类)内容。,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设“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等信息采集项,各招聘单位在招聘岗位申报时,应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填报不同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考试具体分类如下: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考试类别代码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11A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B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C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51E类(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E类西医临床岗位52药剂岗位53护理岗位54医学技术岗位55公共卫生管理岗位56(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招聘计划范围为我市市直、各县(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所需招聘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河池市卫生学校、河池市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可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二、编制招聘计划的要求招聘计划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空岗数,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负责拟定。报考资格条件的设定除符合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区)可以定向招聘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区)年度综合类管理岗位招聘计划总数3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区)可以定向招聘村官(1999-2007年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毕业生)。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区)、市直单位可以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定向招聘的名额不高于本县(区)、市直单位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区)、市直单位可以定向招聘“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区)、市直单位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报考者可报考本人随军驻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区)可以定向招聘“原代课人员”。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可以定向招聘本县主体少数民族、生源地或户籍为河池市或本县的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凤山县,可以定向招聘生源地或户籍为河池市或本县的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区)年度招聘计划总数4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可以定向招聘本乡主体少数民族、生源地或户籍为河池市或本县的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乡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具体岗位数由各县(区)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