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潍坊存量房买卖合同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建房字〔XX〕4号关于全市存量房交易统一启用《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开发区建设局、有关房产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方便群众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XX年5月1日起,全市存量房交易启用《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附件:《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特此通知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合同编号: 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主要用于潍坊市范围内,房屋出售人、买受人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称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 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封面合同编号统一为资格备案证书编号加数字,例如该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号为XX0001则签订合同依次为 XX0001—1、2、3.、、、,依此类推。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4、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自行承担,而与产权登记部门无关。 5、通过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务必如实填写经纪栏内容,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请严格按照《潍坊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尽可能选择资金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按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计收。如发现经纪服务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 7、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双方及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本合同条款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没有约定的,可另行协商约定。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卖方: 【身份证号】【其他:】联系电话: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买方: 【身份证号】【其他:】联系电话: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备案证号: 经纪人:执业证号: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状为: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房屋共有情况:【无】【共同共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甲方占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 3、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4、【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5、【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年月日迁出】【其他:】 6、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元,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等物品。第四条房款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上述定金交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房款交付: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除定金之外的房款元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