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特制定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推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工会法》为契机,通过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与经营的积极性,共谋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推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企业成立由党、政、工三方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企业工会为厂务公开的工作机构。
三、推行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全体职工大会。①由企业工会向职工大会报告厂务公开工作情况;②企业职工大会对应公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设置定点公开栏、意见箱。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并收集职工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反应。
3、党、政、工联系会。①企业工会向联系会报告厂务公开执行情况;②企业三方需协商解决的有关问题;③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反映意见和要求。
4、凡涉及应公开的内容,可通过上述公开形式随时公开。
四、推行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企业实际,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省店集团的中长期规划;企业改革方案等;
2、县店年度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
3、规章制度的制定;
4、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5、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
6、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1、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日常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向党政工联系会反映以求问题的协调和解决。
2、设置意见箱。通过意见箱收集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反映,并收集整理和向联系会报告。
3、党、政、工联系会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系会的作用,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联系会进行协调和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
4、对公开情况每年总结一次,并接受上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检察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