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天龙集团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核查,相关情
况如下:
一、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6 号)的核准,天龙
集团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4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 万元后(发行费用较
以前公告的减少 万元,因执行财政部文的规定,将路演费、广告费等列
入当期损益所致),募集资金净额为 4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第 3-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为 16,500 万元,由于募投项目“水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经变更后投资金额由 9,000 万元减少至 5,000 万元,扣除该项目已置换预先投入
的土地购置款 1, 万元,剩余 2, 万元计入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
为 32, 万元。
二、历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一)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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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次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第一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8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该款项已归还完毕,为公
司节省财务费用约 84 万元。
2、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减少利息
支出约 151 万元。
3、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500 万元用于杭州天龙油墨有限公司厂区新建项目;
1,500 万元用于沈阳市天金龙油墨有限公司的厂区新建项目。
(二)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2011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次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第二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使用超募资金 450 万元收购并增资贵港中加树脂有限公司,获得其 60%
的股权,该项投资已于 2011 年 6 月完成。
2、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计划已实施完毕。
3、使用超募资金 3,4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201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次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第三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