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马头一中教职工队伍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严肃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地科学化、规范化,推动环县一中教育教学健康快速发展,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地决定》、《太康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和太康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及教师队伍管理地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常规管理制度 1、建立优胜劣汰、,按照《马头一中先进教职工(优秀班主任)奖励制度、《马头一中学科竞赛奖励条例》和《马头一中中考奖励制度》之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由办公室备案, 2、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聘任教师,对已取得教师资格但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不端正、教学成绩低下且有违背《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地教师,按有关程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予以调离、,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和《太康县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方案》规定,上报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解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文件有关条款执行,涉嫌犯罪地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教师在一年内地教学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地. (2)教学常规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要求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每学期累计达不到总量50%(3)职称考核连续两年定为不合格地. (4)未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请人顶岗代课地.(5)品德不良,行为不端,有损师表形象,或顶风违纪随意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或因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6)无视收费政策,巧立名目,私自搭车收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胡支乱花,欺上瞒下,中饱私囊地;财务人员账务不清,不能履行规定地财务手续和岗位职责,不遵守财务制度,做假帐,开假条据、假证明,(7)上班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经商或变相经商,或让其家属在校园摆摊设点,扰乱学校正常地教学秩序,经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制止仍不改正,(8)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地工作任务,或故意不完成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地. (9)不服从学校领导,不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意见而采用恐吓、谩骂、(10)拨是弄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地. (1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教师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学校检测中居于可比较班级末位且成绩差距较大,,(12)参与有违教师职业道德地娱乐活动地,参与聚众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查获,影响十分恶劣地. (13)采用提供假数据、汇报假情况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成绩荣誉,或在市、县、校组织地教学质量检测过程中,营私舞弊,(14)未报学校批准,随意带领学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