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白莲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县具有“中国白莲之乡”的美誉,白莲是我县的特色产业和农业支柱产业,也是我县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正是新莲采摘和上市销售的旺季,为了增强广大莲农及经销商在生产、初加工、销售中的质量意识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全面消除白莲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规范白莲产品销售市场,增强白莲产品市场竞争力,维护“通心白莲”的形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及内容规范白莲生产及初加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引导我县白莲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农粮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质量检验,加大对白莲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有害物质超标等白莲生产、经营中的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杜绝有害物质超标白莲产品上市销售。重点打击在鲜莲加工时使用药水浸泡去壳脱衣;在白莲烘干时使用硫磺等有毒有害物质熏制白莲;使用药水浸泡或硫磺熏制过的白莲上市交易等违法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二、工作措施为确保此次行动效果,本次行动从生产、初加工、销售3个环节入手,部门分工负责,各环节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白莲生产环节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白莲市场监管的通告》,发至全县各乡镇、村、村民小组。在县有线电视大众媒体播放电子滚动条幅,告知农户、经营户在白莲种植和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添加化工原料产品。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规范农资销售和使用行为,督促建立农药销售和使用档案记录,严防禁用农药在白莲等农产品上使用,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推广白莲无公害生产技术,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种植,进行无害化生产,提升白莲品质。初加工环节深入农户特别是白莲大户巡查,一是大力宣传,让莲农知晓违规操作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莲农及白莲经营业主自身的利益,得不偿失的道理。二是发现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用药水浸泡鲜莲或用硫磺熏制白莲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销售环节 、法规的宣传贯彻,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在城区及各乡中心地段醒目处张贴通告,同时利用宣传车巡回播放、发放相关资料,以提高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白莲种植大户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其充分意识到个体违法给白莲产业带来的危害。 。重点对全县白莲市场上及外销的白莲进行现场速测和抽样送检,现场要认真速测各项指标、详细记录商品来源、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全县抽样送检样品至少达到30个。外销白莲大户抽样送检要求100%全覆盖。三、工作要求加强领导,上下联动。由农粮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白莲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小组,会同各乡农技推广综合站、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