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徐俊武肖晓勇作者简介:徐俊武(1978-),男,汉族,经济学硕士,湖北大学商学院教师,助教,主要研究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转型经济问题。
肖晓勇(1978-),男,汉族,经济学硕士,军事经济学院国防经济系讲师,主要研究国防经济学。
(湖北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 430062)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某种程度上是探索出一种能有效激发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充分发挥农民主力军作用的制度。新农村建设要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主体性地位,一条重要的途径就在于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来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
关键词:新农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制度经济学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需求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在流通领域所面临的交易效率低、交易成本高的缺陷逐步暴露,比如农民获取信息难、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成本高、市场地位低等。面临在走向市场中的种种缺陷,我国农民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诸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这种制度创新尚处于“初发阶段”,全国有组织的进入大市场的农户很少,但它揭示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需求方面。
。土地制度是与家庭承包制相联系的农业经营制度的核心问题。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就必须适当合并地块,但这不是单个农户的独立行动可以奏效的,需要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合作组织)来进行组织和协调。
。农户商品交易量少,交易主体农户相对分散,所以总体来说,农户交易次数多,而交易成本一般与市场交易次数成正比,较多的交易次数必然意味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节约高昂的市场交易费用也促使了合作组织的产生。
。由于我国农户分散,组织化程度很低,市场竞争力低下,使得农民在与地方政府、公司的博弈中处于弱势。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可以帮助农民实现提高自身与政府和公司的谈判地位这一愿望。
基于以上合作组织的需求诱致性动因,我国各地农村已经涌现出了大量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比如乡村社区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等。但它们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了外部制度供给缺陷的制约,也存在自身内部制度的缺陷。我们应该深入地分析,并找出解决的途径。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供给
制度变迁的需求决定论认为制度的重新安排是在单个行为主体为谋求在现存制度下得不到的利益(即外在利润)而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所引发的。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产生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需求,相比之下,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所面临的客观环境变量的发展严重滞后,这种滞后发展的客观环境变量进一步影响经济体系出现新的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从而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再创新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直到目前为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究竟是按企业法人还是按社团法人对待,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从而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主体资格和清晰的产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往往寻求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的庇护。而政府作为“政治人”往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凭借自己垄断的资源分配和控制权对农村合作经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