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电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系2010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计划
为做好我系2010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台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教务处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补充要求》的要求和物电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特制订电子系06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0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07应用电子技术专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如下:
一、动员、选题
(1)09-10学年第一学期第6周完成。
(2)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作好集中动员及选题工作。
(3)选题的总体要求见“条例”第三条。
二、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1)09学年第一学期第6周完成。
(2)总体要求见“条例”第四条。
(3)各专业将指导教师安排表上报学院。
(4)指导教师召集本组学生开会,明确具体任务要求,下达任务书(以电子稿形式,任务书可从学院网站下载)。
三、调研、翻译文献
(1)09学年第一学期第6、7、8周完成。
(2)学生一经选题结束,便应积极展开广泛、深入的调研工作,阅读指导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和自选资料,并认真写出2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3)学生在调研的同时,翻译与所选课题密切相关的外文资料(译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附原文)。
(4)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文献综述和译文(附原文)的电子稿,具体格式学院统一要求。
四、开题与实物制作、系统设计、系统仿真
(1)09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完成开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2)学生在深入广泛调研、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完成开题报告,并由导师组织开题,通过的经导师签名后,交专业系领导小组审核后签署意见,最后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3)开题报告采用统一格式(学院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电子稿。
(4)有实物制作的毕业设计本学期内务必完成实物的制作。
(5)从第10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实物制作,具体操作见附表。在09-10学年第一学期必须完成实物制作和系统仿真,系统调试,性能测试、毕业论文定稿。未完成的系统设计工作在寒假必须完成。
五、设计报告或设计论文撰写
(1)09-10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前完成。
(2)学生通过开题后应积极动手开展具体的设计或论文撰写工作。学生在进行具体设计时指导教师应每周定期进行指导,设计说明书和论文的撰写不得少于三稿,每一稿指导教师都须认真给出修改意见。
(3)论文的撰写规范参见“条例”附件2,格式参见学院网上公布的格式。
(4)学生不得以任命理由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指导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并尽可能严格把关。
六、答辩、成绩评定
(1)09-10学年第二学期3、4周完成。
(2)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在院答辩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公开地开展。
(3)各专业系成立答辩小组,主持本专业系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4)学生在第5周将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打印稿及成绩评定表上交学院。
(5)具体要求见“条例”第六条。
七、资料归档
根据“条例”第八条及附件2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另外,09-10学年物电学院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及《台州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最新修订稿)的要求,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与管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