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押担保借款合同编号: 个人借款/质押担保合同白银市景泰县恒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个人借款/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贷款人、质押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三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贷款人特别提请借款人、质押人对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借款人:贷款人: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恒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人:1 2、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人承诺借款申请依法合规。借款人向贷款人所提供的关于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收入、财产等证明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借款人经营资质符合录;借款用途符合规定,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借款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签订合同的行为无瑕疵。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依据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在本合同上签字或者签章的是借款人本人或者有权代理人;积极办理或者配合贷款人办理合同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不存在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可能导致借款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 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借款人确保担保人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续;担保人有权以该担保物设立担保;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的是有权签字人;督促担保人积极办理或者配合贷款人办理担保合同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以及担保的登记手续;担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形; 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权利义务。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贷款,不利用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积极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及贷款人对贷款及担保的相关监督、检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偿还贷款,不采用任何方式逃避债务;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第二条借款基本条款借款种类: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月综合费用率为,月利率为。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为主。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罚息及复利 ,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利息; ,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每日加收每月利息的%; ,贷款人从未按期支付之日起计收复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复利;借款到期之日后,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对违约使用或借款逾期期间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约定的相应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提款条件。借款人符合下列条件,贷款人方可放款: ; ; ,包括:按比例交纳的保证金、对外提供的担保履约情况核实、账户的开立、资产的出售、资本性支出的限制、对财务指标的限制性要求、配合贷后管理的要求、落实还款来源、监督账户资金使用、其他限制性条款等; ,且担保合法、有效; ,借款人的经营情况等未出现重大风险变化; ; ; ,贷款人方可支付款项: ; ,经审核符合规定; ,已提供了支付对象的完整账户信息; ,申请支付金额要与项目进度相匹配。 ; 。支付方式本笔借款采用支付方式,具体按相应支付方式对应的约定执行。 。符合下列情形的,借款人可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贷款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其他约定:采用自主支付方式,贷款人将款项划转借款人账户后,借款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自主支付。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支付情况,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符合下列情形的,借款人要采用受托支付方式: 借款人交易对象确定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