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铁路合同诈如何预防合同纠纷市场是交易的组合,市场经济是由交易的组合所形成的经济,而合同则是促成交易、刺激市场经济发展的交易规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量的不断加大,企业必然面临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 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纠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一、签订合同要严肃认真许多合同纠纷之所以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签订合同之前,对合同的审查把关不严,态度不严肃认真,由此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许多隐患,最后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改进: 慎重选择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是否合格、合法,对合同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法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主要表现形式为: 1、谨防与没有法人资格的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如:我公司的第一期南水北调工程,承揽管道的开挖、安装的是一个个体公司,其挂靠到山东省水利工程总公司六公司三处。该个体公司开挖管道沟,在爆破作业中将高压线路毁坏,该行为已构成“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临沂电业局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把我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为什么电业局把我们列入被告,因电业局已查明:这个个体公司挂靠的公司是一个被注销的公司,营业执照早已作废。我公司与一个被注销的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我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额为130余万元,被告人和该个体公司赔偿10万元,该个体公司未赔偿部分由我公司承担。 2、谨防与伪造法人资格手续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如06年6月初,我公司和浙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项目部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工集团山东项目部承建我公司金锣花园B、D区住宅楼。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缺乏管理,施工人员组织不力,该工程进展缓慢,影响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因此,我公司致函建工集团,但对方表示,该公司从未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后经查实,所谓的山东项目部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伪造的,公章是私刻的,该项目部未取得建工集团授权或挂靠建工集团。 3、谨防与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在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如我公司冻品青岛办事处和经销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订单下发之后,我公司在电子商务中将该经销商的相应款项扣除,并将冻品肉发出。后来,该经销商联系我公司,称从未给公司下过订单,亦未收到我公司的肉制品。后经落实查证,该批订单是由经销商原业务员所为,该业务员已辞职,业务员将该批猪肉销售获利。该行为就是一起无代理权行为,业务员已辞职,没有了代理权,而我公司仍然给予发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4、谨防与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人签订合同。 XX年公司采购部到山西省忻州市考察煤炭客户,在和对方公司洽谈合同的过程中,对方公司向我公司出示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提供了和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考察结束后,对方公司要求我公司先将铁路运输货款23万元打到对方账户,货款发去后,该单位业务人员携货款潜逃。我公司以合同诈骗罪起诉对方公司,经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了解,对方公司未参加年检,营业执照早已被吊销。慎重选择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般选择书面形式。从实践看,虽然口头形式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但口头形式由于“空口无凭”容易发生合同纠纷,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易于举证,因此书面形式可以保障交易安全,但不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企业可以根据所签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一般说来,比较重要的合同,或标的额比较大的合同,或履行期限比较长、履行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的合同,或需要连续履行的合同,宜选择书面形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则签订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会导致合同因缺乏形式要件而无效。合同的内容应详细、完整、具体、准确、明白无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当事人应谨慎行使这项权利,因为一旦合同的内容不完善,容易发生合同纠纷。主要表现为: 1、价格条款约定不明确。一般认为,合同价格条款作为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没有约定,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价格条款如果约定不明确,则可能会导致在履行期间双方互相扯皮。例如我公司签订的一份《纸毛买卖合同》,价款约定为:“价格随行就市,价格变动调整,调整额在100元左右”。但因国际市场纸张涨价,废纸毛的价格也随着提高,我们一次就调高了190元,对此对方就说价格调整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我们却说“不超过200元,就是100元左右”。该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