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场租赁合同甲方:(租赁)乙方:(承租)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农场管理和承包土地栽种、养殖、经营行为,按照维护现有设施、资产、保值优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条农场的使用管理为对农场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乙方租赁甲方的全部设备、资产设施、地上栽植物等产权永久归甲方所有。允许乙方自主决定栽植品种和经营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充分提高农场产出效益。第二条租赁农场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朱碌科镇村,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第二条租赁资产清单双方共同清点乙方租赁甲方的全部设备、资产设施、地上栽植物、建筑物、附属物,及地下工程等产权物,设立清单,共同签署。第四条保证维修及保证标准第五条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租赁时间共年,从20年月口起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缴纳租赁费,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构建的固定设施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对发包农场所有产权物行使租赁权、监督权。2、 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维护的设备、设施、和地上物。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农场资源和全部产权资产的行为。4、 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5、 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6、 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7、 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农场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23件下,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农场农业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农场设备、设施、地上栽植物有使用权。对承包后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新栽植树木、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租赁期内不得对农场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对原租赁的农场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执行政府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农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撂荒经营。6、自合同签订之H起7Id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八条违约责任1、 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及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