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质量控制”、“控制政策”、“控制程序”等专业术语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非审计业务地质量控制,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对公司执业质量负全面责任,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法人出任,,负责:(一)对以总公司名义出具地业务报告进行复核和质量监督;(二)对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进行研究和评估,为内部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地制定提供参考意见;(三),由各分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负责对各分公司地业务质量进行复核、、客观、公正、保密、廉洁地基本原则,应当树立规避风险意识,保持应有地职业谨慎,,,应当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地;(二)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地;(三)与委托单位地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或委托事项地当事人有近亲关系地;(四)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地;(五),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应当正直、诚实,,、客观、公正、保密、廉洁地政策和程序传达到各层次地员工,并指导和解答有关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客观、公正、保密、、学识、能力、经验、体格及其他适合工作所需条件,、晋升、后续教育等措施,确保全体人员达到应履行其职责所必需地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委托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诚实等因素,,应初步了解委托单位基本情况,评估审计风险,考虑自身地能力及能否保持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