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2
文档名称:

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pdf

格式:pdf   大小:376KB   页数:2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pdf

上传人:977562398 2019/2/26 文件大小:37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京晓庄学院文件南晓院〔2014〕66号签发人:刘维周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激发学生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新性,培养学生自主学****自主成才和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计划与教学管理要求,特研制与颁行本规定。本规定包括“入学与注册”、“学制、课程、学分与选课”、“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免修、免听、补考与重修、缓考”、“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考勤与纪律”、“奖励与处分”、“毕业、结业与肄业”、“学位”-1-和“附则”等内容。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困难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需复学的学生,必须在次年6月份向学校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入学。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按招生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发给校徽和学生证。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本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2-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自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即取消保留的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者,复查后合格而申请入学的,应入原学院(部)原专业学****因专业调整无法入原专业的,则由学校安排进入相近专业学****不愿服从学校安排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凡超过两周而无故不注册者,均按自动退学处理。各学院(部)须于注册截止的次日,将未按期到校注册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学制、课程、学分与选课第六条学制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3-限为四年,学生在三至六年内(不包括休学时间)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具有申请毕业和取得学位的资格;其他类型学生的修业年限和学分规定,具体参照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第七条课程秉持陶行知的生活教育思想及其指导下的“大课程与大教学观”,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开设五大类课程。(一)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工具素质课程;(二)学科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导论课程、专业类平台课程、专业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三)综合实践课程包括校内实践课程、校外实践课程、综合技能能力训练与检测课程;(四)研究拓展课程包括专业经典导学课程、专业社团活动课程、专业竞赛课程、科研训练活动课程等;(五)职业生涯课程包括心理教育与学****指导课程、职业生涯与职业指导课程、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课程。第八条学分学校实行学分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学生应修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170,其他类型学生必须完成所学专业课程计划的规定学分。学分制学费收取按《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4-办法》执行。学校鼓励学生参加专业创新学****活动。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科技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相关学科学术论文,或取得专业相关研究成果、专利及相应证书等,经学校鉴定,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得创新学****学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学分(不收取学分学费)可计入研究拓展课程的学分,也可冲抵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但最多冲抵学分数不得超过5个学分,冲抵课程不纳入绩点计算范围。第九条选课(一)学生应以专业课程计划为依据,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学每学期课程及确定选修顺序。每学期学****课程的学分数一般不超过30个学分(含重修课程学分),同时也不得低于该学期开课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3。(二)学生可在选课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上课教师。(三)学生选课应注意课程内容的先行后续关系;为高年级开设的课程低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修读,除非已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