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吕梁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2日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省厅安委办:
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市建设系统安委办抓住建筑工程春季开工复工这个重要环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现将我市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企业72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9家,专业承包23家。08年全市在建工程133项,其中房屋建筑113项,㎡,市政工程20项。根据统计1-5月份全市未发生建筑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在省建设厅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建筑安全监督站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厅的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建设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扎实有序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收到明显成效,得到市政府和省厅的肯定,被市政府评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入2008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市政府的要求,从吕梁实际出发,重点抓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年工作目标。根据山西省建设厅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城市市政设施运营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起数为0,‰,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城市市政设施运营安全隐患排查率、重大隐患整改率、监控率均达到100%。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化工地达标率达到60%。2008年4月24日在全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政府李秀峰副市长与各县市分管建设的县市长签订了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月份市站与市局直管企业和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共签订24份。同时要求各单位继续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和文化建设。全面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及时认真转发各类文件,准时无误参加各级会议。1-6月份参加安全生产会议11次,其中: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3次。转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3份,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文件4份。
三是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2008年4月10日以(吕建字[2008]58号)文下发了《2008年吕梁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建设局王若东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工、正副调研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了日常办事工作机构及7个隐患排查小组:第一排查小组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储罐厂、供应站、燃气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