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79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
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02-2002,自 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其
中,、、、、、、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
严格执行。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和《土方与爆破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00 二年四月一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
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83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
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
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
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 8 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
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J201-83 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
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
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
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上海市江西中路
406 号、邮编:200002、E-mail:******@sfec.),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
中港三航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同济大学
主要起草人:桂业琨、叶柏荣、吴春林、李耀刚、李耀良、陈希泉、高宏兴
郭书泰、缪俊发、李康俊、邱式中、钱建敏、刘德林
1 总则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
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 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
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
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
按专业规范执行。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
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 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
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配
套使用。
说明: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对各
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 GB50300 标准结合
起来使用。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 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
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
的规定。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
1 《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