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转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次承租人(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将依法承租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所载明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号)。该房屋的用途为厂房,乙方承诺按甲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件(二)中补充列明。 3-3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附件(二)中所列的附属财产,乙方应按签订本合同时(附件二)所载明的财产状况如期返还。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68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4-2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公司帐号: 五、租赁保证金 5-1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5-2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①租约期满,如约交接,未拖欠房租,并已结清水电、管理等应负费用②租约期满,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财产设备保持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附件(二)所载明的状况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5-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①乙方拖欠房租、水电、管理等应负费用拾天以上②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③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④未如约交接⑤本合同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财产设备存在被损坏情况的六、其它费用 6-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6-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空调设备及办公家具除外,由乙方自行维护),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