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博乐市高级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2012年半年
综合治理工作工作总结
在州、市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依法决策,依法行事,依法教育、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校风建设的发展。现就我校半年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依法制校保障机制
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原则,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谐校园。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保障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学校成立了党总支书记为组长,主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民主管理和学校重大工作的决策。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充分发挥了班子集体的力量。坚持依法开展办学活动,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宣传教育,打好依法制校的基础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地,肩负着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义务,其性质决定了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具备较高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法律素质,才能胜任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学生只有具备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才能少走弯路,才能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才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因此,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法制教育讲座、教室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途径,对广大师生进行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使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形成了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一)、对教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为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与教育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防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治安处罚条例》、《突发事件应急条例》、《消防法》、《禁毒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等,促进了教职工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从而保证了“六五”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为了体现以德育教育为主,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的教育模式,学校利用多种形式的活动来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同时学校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对学生的常规管理、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把以德育人和依法育人相结合,充分发挥思想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优势,使法制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1、根据本校实际,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博乐市教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