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知
至:各下属公司(及其子公司)、各部门
自:总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
日期:2012年3月31日
主题:关于下发2012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坚实有效的保障,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计划。
一、2012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市公司对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坚持从严管理,创新应变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加强基础管理以及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2012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1、全年各岗位工亡事故为零(含负同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无重大特大火灾以及偷盗事故。
3、不发生一次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事故。
4、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和恶性事件。
三、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重点
1、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下属公司要以“零事故”为目标,修订完善本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量化各级专业管理科室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有效加大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一级管一级”,“一级保一级”责任指标和控制要求,将分解落实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指标有效传递到基层的每一位员工。
2、从严落实领导干部综合治理及安全问责制。各公司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生产经营是业绩,抓安全同样是业绩”的安全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和本级责任制职责。要进一步加大对事故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问责追究力度,严肃各类事故处理,发生重复性违章隐患、治安和伤害事故的,要对相关公司领导班子管理责任进行连带考核。
3、突出落实对各专业管理的安全责任追究与考核。坚持“专业安全、专业负责”,“专业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专业管理职能部门和专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建设。
4、完善基层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于基层,重点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专职驾驶员教育、食品卫生安全等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有效推动和不断完善基层安全自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事故连带责任考核,有效消除基层管理断层现象。
5、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强化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高度重视生产、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项目设施维修检修抢修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积极整改,不留事故后患。有效整合和优化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员工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继续严格执行委外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委外项目合同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要求。
四、根据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交通、消防安全以及保险柜、禁赌)的考核制度,对各下属公司及各相关部门每个季度进行检查或抽查,主要检查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现场综合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年终进行考评并与年终奖挂钩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