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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rjmy2261 2015/10/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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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补偿原则
(一)严格区域卫生规划,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建设规模、设备和人员配备标准。
(二)推进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包括药品购销、取消药品加成、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制度、收支管理、补偿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
(三)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多渠道足额补偿。
(四)拓宽补偿渠道,完善补偿机制。县财政要确保政府卫生投入,探索多渠道予以补偿的办法。
第三条补偿范围
(一)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保障性经费、办公经费、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等。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补助经费、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等。
第四条补偿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 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二) 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服务成本核定补助;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划合理安排。
(三)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
第五条严格界定服务范围和标准,合理核定工作任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一)合理确定机构数量和人员总量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种类和数量、核定人员编制总量。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以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岗位设置的依据,实行人员聘用管理。
(二)严格界定服务功能和任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以及诊疗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护理;提供急诊抢救及转诊转院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机构服务能力、服务人数、近3年门(急)诊量和出院人次变动情况核定。
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国家及省市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医疗卫生机构要坚决执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挂号费、诊查费、护理费、住院床位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规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
(四)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获得合理收入和利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合理利润全部留用,50%用于事业发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