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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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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11.doc

上传人:xxj165868 2015/10/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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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1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2011版的新要求
1钢管壁厚的取值,,应实际测量获得。
2脚手板使用钢芭时,其取值应经过实测。
3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根据计算确定。
4悬挑架应采用双轴对称的16#工字钢,不得采用槽钢。其各项计算必须满足强度和挠度要求,不允许在采取钢丝绳斜拉加固的情况下,才达到要求。钢丝绳不参加计算。钢丝绳斜拉或者采取支顶措施,只是额外的安全保证措施。提倡优先选用斜拉加固。
5悬挑架只能采用二步三跨设置连墙件,不得采用落地架允许的三步三跨设置。
6悬挑架搭设高度超20米,应进行专家论证。
7计算风荷载时,风振系数取1,;深圳地区的基本风压值,
8悬挑工字钢埋在楼板上是,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在板厚达不到120的厨卫间埋设U型拉环宜穿过楼板,背面加钢垫板加固。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强制性条文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