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保证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和运行工作时,具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正确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东港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生产的设备及系统,同时适用于从事上述检修、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的所有人员。
热机部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
(一)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票是否必要和可行。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二)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三)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四)操作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操作票内容填写的正确、清晰,并对操作票登记与编号。 2、操作记事栏内应填写详细的说明。
(五)监护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审查操作票中填写内容的正确性。 2、对操作人完成一项操作是否正确予以监护。
(六)批准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审查操作票中填写内容的正确性。 2、复查操作人(监护人)操作(监护)项目的正确性。
二、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一)工作票的使用 1、在下列设备、系统上检修须执行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并有
(一)工作票的签发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分厂提名,经公司安监部考试合格,由总工程师批准以后才能履行工作票签发的职责。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由所在分厂提名并考试合格,上报公司安监部备案,才能履行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2、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式二份,工作票签发或办理许可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3、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4、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在填写工作票时,应同时根据在备用或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的项目,填《安全责任单》进行安全交底,在安全交底人和施工人员签字处由本人签字。
5、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填写,按不同应关闭(开启)的阀门、挡板列项,不得任意并项或出现不具体的内容,每一行中只允许填写一项,如果原有的栏内不够填写时,可填写附页。
6、对汽、水、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和关联的母管系统的检修,要求必须关闭(开启)并上锁,对电动阀门和热工控制执行器应切断电源,挂警告牌。
7、对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及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措施或作业组采取的其他必须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
8、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制度。
9、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已签发完的工作票内容及安全责任单中的内容全部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待。
10、工作票应严格按《安规》工作票制度和补充规定及《安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签发与执行。
(二)工作票的接收
1、工作票接票人必须是当班正、副班长。
2、工作票接票人在办理工作许可时,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填写的内容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