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城镇总体规划课程标准所属系部:园林系适用对象:城镇规划专业二年级参考学时:80课程类型:专业课一、课程性质及任务《城镇总体规划》课程是城镇规划专业的核心专业课,在整个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属于必修性的课程,课程主要是让学生熟悉与城镇规划工作有关的各项理论知识,进而掌握从事城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工作过程以及基本技能;该课程的前修课程包括素描、水彩、测量、建筑初步、测量、建筑制图等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后续将接城镇详细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城镇基础设施规划等专业课程,形成完整的课程群体系。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总课时80学时,学分5分,其中理论教学学时48学时,实训实践教学学时32学时,并且课程结束后安排1周的城市认识实习。二、课程目标《城镇总体规划》课程是各类工程类院校城镇规划专业必开的课程,城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也是规划从业者所承担的主要工作之一。课程通过对城镇规划原理知识、城镇总体规划的设计分析、编制过程及程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掌握从事城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城镇规划工作者。知识目标:熟悉城镇规划的基本原理知识,城乡、镇总体规划的设计和分析基础;掌握城镇总体规划工作的一般工作流程和采取的工作手段;掌握编制城乡、镇总体规划的基本技术方法和相关的规范标准。能力目标:具备调查和收集城镇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的能力;具备分析和研究城镇发展战略的能力;具备分析和进行城镇总体布局的能力;具备利用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总体规划编制及设计的能力;掌握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进行方案编制的能力;合作开展方案分析与讨论,为以后进入工作岗位打下基础。素质目标:具备城镇规划工作者应有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情操;培养学生团队合作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的能力,提高学生交流与口头表达的能力;提高学生对城镇规划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的了解和掌握,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做铺垫;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思想,能通过各种渠道查找相关资料的能力。三、设计思路《城镇总体规划》课程根据其在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属于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授课时偏重于对基础原理的理解及对总体规划的编制规程、分析方法、法律规范等技术条件的掌握。本课程主要分三个部分开展教学:第一部分为规划原理部分,主要让学生熟悉城镇规划的基本原理,使学生知道如何对城镇的发展和建设进行分析,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第二部分为城镇总体规划技术部分,以某小镇的总体规划为例,模拟小城镇总体规划项目编制的整个工作过程,让学生作为技术人员参与其中,从而学会如何将所学到的理论及技术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当中;第三部分为城市认识实习部分,通过一周时间的城镇实地调查,了解城镇在发展过程所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技术方法和成效,从而提高学生对城镇发展进行理性分析,进而能从专业技术角度为城镇的发展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的能力。四、课程内容、要求及教学设计《城镇总体规划》课程标准内容分理论教学、课堂实训和教学实习三个部分,教学内容应当体现城乡规划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趋势,并结合高职特点选取应用性较高的章节进行讲授。(一)理论教学标准第一章城镇与城镇发展学习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城镇的定义与城镇发展的历史过程,并且熟悉影响城镇发展的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