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概述第二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首先我们看一下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调整对象是第一劳动关系第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这里主要包括(1)劳动管理关系(2)劳动保险关系(3)劳动争议处理关系(4)劳动监察关系
第二节、我们理解一下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它的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
(二)它的客体●劳动行为●劳动待遇和劳动条件
(三)它的内容●劳动权利●劳动义务
#下面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做简单介绍: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就是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报酬应当依法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延支付。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休假日,一般为每周2天,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休假的种类包括:法定节假日,有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探亲假;年休假。依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保护权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等。
##这里重点内容是对未成年工、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对未成年职工(1)禁止安排未成年职工从事禁忌的体力劳动;(2)对未成年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对女职工(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2)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如对怀孕7个月以上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
——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法中重要的一项内容。社会保险的项目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集体权利包括结社权、集体协商权、罢工权、参与权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在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
(二)劳动者的劳动义务:
1/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1、积极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劳动技能 3、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 从属义务:1 诚信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义务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2 减少损失的义务
3 保密义务——保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4 竟业禁止——竞业限制是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要求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继续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