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购房温馨提示.doc

格式:doc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购房温馨提示.doc

上传人:ffy51856fy 2015/10/1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购房温馨提示.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购房温馨提示
为了您在购房过程中,买放心房、住放心屋,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提醒您在购房时注意以下几点:
1、购房前如何了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准确信息?购房时应首先注意什么?
答:购房前首先要登陆“淄博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准确信息。该网站包含以下内容:(1)房地产电子地图清晰、直观地显示出我市现有楼盘项目所在的位置、户型、面积、房屋价格、交通、环境、周边配套等,让您一目了然,给正在找房、看房、选房、购房的您带来极大的方便。(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平台设有企业信用信息公布和企业信用状况展示两个栏目。企业信用信息公布栏能够直接查询到企业的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及公布日期等内容。在企业信用状况展示栏目中,可以查询到全市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开发企业的详细资料等内容。(3)房地产开发企业栏目包括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公司简介、项目介绍、经营理念、物业管理等,让您通过网站就可以了解到企业的情况。(4)房屋交易平台栏目为您提供信息交流的窗口,搭建网上的售房、租房、求购求租房平台,让您全方位了解到房地产信息。(5)监督投诉栏目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以约束和规范房地产企业的行为,更好地为百姓服务,并对开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
(6)图片新闻、近日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栏目,为您提供全面及时的房地产新闻资讯、业界信息,房地产市场动态、行势分析,房地产发展趋势及走向;提供全新的房地产业的政策、法律法规;提供详尽的有关房地产的办事流程、办理手续;提供专业的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等。
提醒购房者,购房时应首先确定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有城市房地产开发资质,可登陆“淄博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询,也可拨打办公电话(3184068),工作人员帮您查询。
2、购房者在购房时应查验哪“五证”?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五证”。消费者购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提供“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五证”不齐全,建议您不要购买,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购买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的行为是否有效?
答:购买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4、开发商有虚假广告宣传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公众。
购房者应到售房处或房屋现场查看,并注意保管好广告宣传内容,一旦发现购房时广告宣传内容与房屋交付时不一致,可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5、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如何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答: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