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献号】1-3388
【原文出处】中国工业经济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611
【原刊页号】75-80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李续忠
【复印期号】199703
【标题】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立,确保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
标和计划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是指公司的机构设置;另一方面是指这些机构的运行
规则。可以说,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公司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纵观
世界各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虽然其基本原理相同,但在具体设计和运行上却各具特色。其中以美国、日本和德
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认真研究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吸取其精华,对完善我国公司制度,
提高公司制企业的运行效率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美国的公司制度,是在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具有与这种经济
环境相适应的特点。
。在美国,除极少数公司外,公司股东极为分散,一些上市公司往往
有几十万、上百万个股东,且单个股东所持股票份额很低。例如,美国最大的企业——通用汽车公司,它的股
东人数多达200多万,股票总数为4亿股,平均每个股东只持有200股。机构投资者是目前美国最重要的
股东,包括各种基金会、人寿保险、投资信托、慈善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持有大公司50%以上的股
份。机构投资者除了具有中介性质(代理人)和持股较集中的特点外,在投资目的和行为上与个人股东并没有
什么区别,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直接的投资收益,对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一旦发现所持股票收益
率不高,就会迅速抛出,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由此可见,美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较差,
流动性较强,加之股权分散,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的经营者施加影响,导致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约
束力比较弱。一些经营者甚至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利,所以美国的企业家的收入是全世界最高的。
,由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美国公司虽然不设监事会,但在董事会中设有一个高级主
管委员会,负责日常的监督事务。纽约股票交易所明确规定,凡是在该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美国公司,董事会中
必须成立至少包括2名外聘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①a],其职责一是向股东提供真实、全面的财务报告;
二是向公众报告该公司董事们的薪水和奖金。
在董事会中,美国公司强调公司以外的人担任董事。据有关方面调查,美国公司有3/4的董事会内有一
个以上的外部董事。如营业额高达数百亿美元的摩托罗拉公司共有17个董事,其中有9人不是本公司的股东
,而是从公司外请来的。这些外聘董事分别是国家科学协会会长、洗发精公司董事长、百货公司总经理、快餐
店总经理、IBM公司副总经理、商学院院长和著名律师等。有的公司外聘董事的比例高达3/4。公司外聘
董事的目的是为了吸收更多的智力,客观地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运作。这说明,美国公司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注
重建立获得忠告与建议的渠道,但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有利于实现管理机构内部在权力和利益上的相互制约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