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司法解释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3
第二部分相关领导就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2008年9月1日)/9
第三部分条文释义
导言/21
第一条(诉讼时效适用的权利范围)/34
【主旨】/34
【释义】/34
² 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
²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²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²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49
² 基于人格权被侵害产生的停止、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² 基于身份权被侵害产生的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² 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² 基于知识产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知识产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二条(法定性)/62
【主旨】/62
【释义】/62
² 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² 当事人不是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68
² 当事人能否约定排除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
² 诉讼时效利益可否事后放弃
² 当事人关于应在一定期间内起诉的约定是否有效
² 当事人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事由的约定是否有效
第三条(法院应否对诉讼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69
【主旨】/69
【释义】/69
² 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² 当事人一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82
²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院应对案件进行受理
² 义务人诉讼抗辩权的行使阶段与义务人的权利保护
² 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原则适用的审理阶段
² 在缺席判决情形下,法院应否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² 在审理公告通知开庭的案件时,法院应否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84
【主旨】/84
【释义】/85
² 当事人一方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² 当事人一方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98
² 在反诉中,当事人一方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否支持
² 在本条第1款所述情形,人民法院可否仅因诉讼时效问题将案件发回重审以及诉讼时效问题改判后认定原一审裁判错误
第五条(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所涉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01
【主旨】/101
【释义】101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114
² 当事人对分期履行的债务分别约定担保责任的,如何确定保证期间起算点
² 因滚动支付合同之债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定
第六条(未定履行期限合同所涉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19
【主旨】/119
【释义】119
²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129
²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人主动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认
²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后,另一方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认
第七条(可撤销合同所涉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43
【主旨】/144
【释义】/144
² 撤销合同请求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
² 返还财产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² 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司法实务中应予注意的问题】/157
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