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工程概况
许昌市颍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建设项目)位于许昌县和襄城县境内,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清淤、疏浚、衬砌及建筑物配套建设工程。
二、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
施工测量
(1)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水准测量。
1)平面控制网控制测量
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的测量资料、数据及测量基准点(线),认真进行复核,校验测量基准点(线)的精度,确保测量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利用经核验过的测量基准点,对施工段进行施工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并对所布设的控制网进行外业施测及内业平差计算,分析控制网的精度,是否满足施工规范要求,在满足精度的情况下,报监理工程师,取得批复后,进行施工。对测量基准点以及为满足精度所布设的控制点加以保护,防止损坏,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控制点被移动或损坏后,立即对其进行恢复,以满足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中,结合施工需要和现场施工条件,对所布设的控制网点进行加密,其精度满足施工要求。
2)水准等级测量
根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高程控制点(水准点)对施工区域进行高程控制网布设,水准点布设成结点网,在施工时便于引测高程(水准点间距控制在300m以内)。选择牢固的基石或埋设混凝土桩作水准基石,再根据施工需要对高程控制点进行加密。按照施工要求及水准测量的有关规定,对所布设的水准网点进行测量,测量后对所测数据进行平差计算,得出各水准网点的高程,(首级控制点为三等,加密水准点为四等),并与国家水准点进行联测,以得到统一高程系统。三等水准使用精密水准仪和水准标尺,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每测站上观测程序都是“后前前后”。四等水准使用S3型水准仪和木制双面水准尺进行观测。闭合路线和符合路线可以只进行单程观测,支线进行往返观测。每站上的程序是:“后后前前”。
(2)施工放样
1)开挖工程放样
开挖工程放样测放出设计开挖轮廓点,并用明显标志加以标定。开挖施工过程中,经常在转点部位以醒目的标志标明桩号、高程和开挖轮廓点。开挖部位接近竣工时,及时测放基础轮廓点和散点高程,并将欠挖部位及尺寸标于实地;必要时,在实地以适当的密度标出开挖轮廓点以备验收之用。分部工程开挖竣工后,及时测绘竣工地形图或断面图。对有地质缺陷的部位,详细测绘地质缺陷地形图。
2)建筑物轮廓放样
、、;土石方填筑轮廓点放样的点位按设计位置。特殊部位的模板架设定位后,利用已放样的轮廓点进行检查,其平面位置(包括垂直度)检查精度±3mm,高程检查精度±2mm。
3)放样点的检查
所有放样资料由两个人独立计算和编制。选择放样方法要考虑检核条件。没有检核条件的方法在放样后采用异站的方法进行检查。对轮廓点进行校核,以发现错误为目的,尽量简单易行。检核结果记入放样手薄,外业检核以自检为主,放样与检核尽量同时进行,重要部位另派小组进行检查。对于建筑物基础块(第一层)的轮廓点放样点,采用同精度、互相独立的方案进行全部检核,不符合规定时,重新放样。对于同一部位轮廓放样点的检查采用简易方法检核,如丈量相邻点之间的长度、点与已浇筑建筑物边线的相对尺寸及检视同一直线上的诸点是否在同一直线上。对于形体复杂或结构复杂的建筑物,检核和放样采用同一组测站点,以保证其位置尺寸的准确。模板检查验收时,若发现检查结果超限或存在明显系统误差,及时对可疑部分进行复测、确认。
施工导流工程需要利用永久工程建筑物兼作导流建筑物或需要在永久建筑物中设置临时性孔槽时,应将其论证的设计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得改变永久建筑物的布置和尺寸。
、施工导流布置的复核:承包人应对施工导流建筑物的地形和地质进行复测和复勘,并对合同图纸提供的施工导流布置进行复核。根据现场复测和复勘成果以及自身施工的需要修改和完善施工导流布置;
、围堰和导流建筑物
、围堰和导流建筑物的设计施工
(1)、不论是临时导流建筑物泄流或利用永及工程建筑物泄流,应保证导流建筑物在设计洪水工况下的泄流安全,保护泄水建筑物不受泄水和推移质的损害。
(2)、围堰施工的上升速度应满足安全渡汛标准及挡水的施工断面要求,并应保证围堰的施工断面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处于稳定和安全状态。
三)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
施工前根据图纸及业主提供有关资料,进行测量放样。机械开挖时,开挖样桩沿坝轴线线每25m一排,人工开挖时加密为5m一排样桩,开挖时应注意妥善保护样桩。坡面机械开挖预留10cm,由人工带线进行坡面保护层开挖。
1、岸坡开挖
(1)土方明挖应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