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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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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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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20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部署,深化我区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教师教育改革主要目标(一)到2017年,全区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培养10万名合格师范毕业生,农村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得到有效补充,基本满足全区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校长和农村教师培训为重点,完成全区所有教师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教师、校长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新体系(二)建立教师培养体系。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综合院校参与教师培养。科学规划,综合改革,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规模、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促进教师培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协调发展,普通师范教育与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相互贯通。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高职院校和师范院校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支持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三)建立教师培训体系。构建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联动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各级培训在参训对象遴选、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类型等方面各有侧重、有序衔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教师培训专业机构、中小学分工协作,基本形成以自治区培训为引领、市县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开放有序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格局。探索建立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培训职业教育教师的有效机制。建立教师终身学****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三、加强教师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四)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加大投入,重点建设好师范院校。努力推动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广西师范大学。实施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师范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技能训练设施等硬件建设,提高教学能力。自治区重点建设15个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五)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建设,提升培训能力,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相关机构)的整合或联合,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与资源中心,在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等方面发挥组织协调、服务支持作用。每市县各建设好1所教师培训机构,自治区重点支持建设50个示范性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鼓励高校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好广西高校教师培训中心。四、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六)完善教师培养制度。改革师范生招生制度,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扩大农村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紧缺学科、新兴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规模。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强化不同层次的师范院校、参与教师培养的综合院校合作建立区域性教师教育联盟。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探索建立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专门培养职业学校教师制度。探索定向与免费相结合的师范生教育制度改革试点。(七)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完善培训学分认证管理和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逐步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建立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