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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szh187166 2015/10/1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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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节国际法概述
一、国际法的定义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二、国际法的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制订的。
3、国际法对国家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国际上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常设强制机构强制执行国际法。
三、国际法的作用
1、国际法是辩明国家交往中行为的是非标准。
2、国际法是国际法主体确定具体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3、国际法是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4、国际法是化解国际争端的有效手段。
5、国际法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保障。
6、国际法是国际裁判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国际法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
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即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国际法渊源的内容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法律渊源有四个,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它是指两个或两人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相互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有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两种,由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条约叫双边条约;由三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结叫的多边条约。如果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或改变现有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为目的世界性多边条约,称为造法性条约。如果仅规定少数缔约国之间权利义务的条约,称为契约性条约。
2、国际****惯
国际****惯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步形成的,为各国所接受和沿用的,对各国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原则、规则和具体做法。国际****惯取得国际法法律效力,必须要通过三个阶段:
(1)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惯例。
(2)这个惯例经过反复实践,范围扩大,且这种实践必须是有意识的,具有法律效力。
(3)各国公认。
国际****惯是不成文法,但大部分现在已发展成为成文法。

3、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共有原则,如时效原则、善意原则。
4、国际司法判例和国际法学家学说。

一般来说,国际条约和国际****惯是直接的国际法渊源,除此之外,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和
一些公法学家的学说是间接的国际法渊源。
第三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2、二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它们是独立的,但又平行存在, 它们在法律主体、来源、实质和强制性方面都不相同。
一元论和二元论都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联系,因为一元论着重于强调内容上的对立,把一种法律强加于另一种法律之上,把一种互相联系的关系变成一种强制关系。而二元论则着重强调形式上的对立,忽视了国际法和国内法事实上的联系。
二、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实际关系
国际法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是特定国家的法,它们是独立的法律体系,但两者之间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两者互相作用和互相补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表现在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际法一经形成,就转过来影响国内法,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不能和国际法冲突,同时国际法上的许多规定要依赖国内法保证执行。
三、我国的实践
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2、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中处于优先地位。
3、国际惯例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
一元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于一种法律体系的理论。一元论有两种学说。(1)国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同属一法律体系。国际法是国内法中的对外法,它的效力来自干国内法,只有依靠国内法,国际法才有法律效力。(2)国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同属一法律体系。但在这个体系中国际法地位高于国内法,当国际法和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国际法具有绝对的优先权。
第四节中国与国际法
一、古代中国的国际法
二、近代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
三、新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
(授课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要求知道什么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重点掌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内容。
、什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 、必须是各国公认的法律规范;
2 、必须是在国际法各个领域中起指导作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3 、必须是构成整个国际法的法律基础和核心;
4 、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第二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产生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