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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密法.ppt

上传人:乘风破浪 2019/3/9 文件大小:1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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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三讲 学****新《保密法》 、前言二、新保密法的第一亮点三、电子政务保密管理四、分级保护管理规范五、当前主要问题与对策一、前言保密法修订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依法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种信息表现形式,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必将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科技安全和文化安全,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一种国家行为,也是一种国家责任。保密能力是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和保障。一、前言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保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巨大变化,涉密载体由纸介质形式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泄密的渠道增多、风险加大、危害加重,亟需对现代通信和互联网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规定进行补充完善。二、新保密法的第一亮点即: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硬措施。一是实行分级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按照涉密程度不同,采取不同强度的管理措施。第二十三条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二、新保密法的第一亮点即: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硬措施。二是强化技术防护,保密技术设施、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并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第三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新保密法的第一亮点即: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硬措施。三是明确列举禁止事项,如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二、新保密法的第一亮点(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二、新保密法的第一亮点即: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有了硬措施。四是明确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法律责任,主要是配合有关机关调查泄密事件,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第二十八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三、电子政务保密管理2007年3月,国家保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电子政务保密管理指南》,把电子政务的信息系统分为电子政务涉密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非涉密信息系统两种类型,并分别对其安全保密要求作了详细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