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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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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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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最新.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文件顺政发[2006]12号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区建委研究制定的《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已经2006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顺义区人民政府二○○六年二月十三日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以及《<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价,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第四条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一)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234号)基准地价的划分,并结合我区各地区商品房价格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一类地区:包括顺义城区减河以南、京承铁路以东、顺平路以北、潮白河以西、后沙峪镇城镇规划区,天竺镇天竺村、薛大人庄村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为2300---3000元/m2。二类地区:包括任何镇、天竺镇、后沙峪镇除一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南法信镇镇域范围内顺平路以南部分及城镇规划区、马坡镇、李桥镇的城镇规划区、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微1900---2600元/m2。三类地区:包括我区除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为1500---2000元/m2。我区的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政府适时调整公布。(二)户均安置面积标准:135m2/户(三)房屋重置成新均价:400元/m2(四)户均宅基地面积,。第五条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八条认定。(一)拆迁补偿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二)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原则上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的30%给予补偿。该宗宅基地内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且户籍户口单独立户的共居人,可以按分户处理。(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1989年第39号),。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前款规定的标准,。第六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拆迁人,除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对因征地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可按照近3年内纳税总额6倍的标准进行补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宅基地范围内合法经营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补偿数额。各镇、村进行占地拆迁房屋的、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由镇人民政府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