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古代简史论文
题目:明清户籍制度简述
院系:外国语学院
专业:对外汉语
姓名:王璐璐
学号:200812604
联系方式:**********
明清户籍制度简述
摘要: 户籍制度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项重要制度,由于它与赋役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封建国家的财政来源,因而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出现于周朝,到了秦代已初具规模,到隋唐时期发展的更加完备和周密。到了明清时期,户籍制度已经相当成熟,但在完善的同时还存在很多弊端。本文通过对户籍制度的阐述,对这一时期户籍制的特点总结及其发展变化的概述,总结性的简述明清户籍制度,以便于对中国古代之制度的学习研究。
关键词: 明清时期,户籍制,保甲制,发展变化
户籍制度,也就是现代所说的户口制度,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制度,但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现在的户籍制度不同,它是指古代中国社会统治者对全国人口进行管理,并据以征调赋税、劳役和征集兵员以及区分人户职业和等级的重要制度[1](P23)。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周知民数也成为立国之本,它是统治者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征调赋税的主要依据,而它也是统治者对社会中下层实行教化、经济剥削、人身控制的重要途径。
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登记制度和管理制度。登记制度即对方法的制定,它的萌芽是在商王朝时,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春秋战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秦始皇时有“案户比民”,隋唐时期有“输籍定样”,宋元时编造五等丁户薄。
到了明朝朱元璋下诏,在全国建立了统一的户口制度:“洪武二年十一月,诏令户部籍天下户口,置户贴。谕省臣曰,民者,国之木也。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其令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贴”[2] ,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清朝基本继承了明代的户口登记制度。
户籍管理也就是人口合法居住地的管理,而所谓的“合法”就是指政府将其编入户口册薄,则被视为一地正是居民。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编户”、“定籍”的户籍管理办法,汉代的“编户齐民”首次将户籍管理上升到法律规范,唐朝时实行乡保制,宋朝实行都保制。
明朝实行的是里甲制,也称为保甲制。明朝初年,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户籍管理制度里甲制,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大类,以其为基础征发赋役[3](P377)。洪武十四年规定:“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粮多者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十户,名全图。其不能十户者,或四五户若五六户,名半图。”[4],即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选其中十户丁、粮多的人其余100户分为十甲,每甲又以一户任甲首。里长、甲首要负责管束所属人户,统计其丁、户变化情况,督促生产,调解纠纷。每隔十年要重新核实更造各户人丁、财产的变化状况。到了明朝后期保甲制出现,范围划分比里甲更为灵活,保甲长的委派主要选用“财力为众所服者”[5](P379)。
清朝称为保甲制,但不再有民、军、匠的区分,在前朝的基础上又有更进一步的完善,按十进制编立牌、甲、保三级,分设牌头、甲头、保长,他们成为清朝最基本的基层管理组织。从此可以看出和其他制度一样,户籍制度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