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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民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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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民局.doc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2019/3/10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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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民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沪松民〔2012〕18号松江区关于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按照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沪民福发【2012】8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核心,全面、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力争到今年底实现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三、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民政局局长刘彦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杜劲松、区民政局副局长蔡坚锋为副组长,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松江区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救助管理站站长杨照友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四、工作内容(一)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发挥城市管理网格化以及警务进社区、救助进社区的工作优势,依托辖区街镇、居(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分布情况、生存状况等,为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提供依据。(二)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三)积极开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服务相关部门要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的新特点、新动向,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措施。特别是公安、城管、民政部门共同组建的“三合一”联动救助服务队,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巡查力度,把积极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好抓实。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共同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四)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是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对在外省市或非户籍辖区范围流浪的本区户籍未成年人,在接到报告后,户籍地民政部门要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及时安排人员前往流入地接回,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同时要不断健全本区户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能履行,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处罚。五、部门职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