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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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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doc

上传人:endfrs 2019/3/10 文件大小: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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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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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税前扣除什么意思这个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按照我国的税法,所得税是按照“计税”利润的比例计算的,而会计核算的利润,一般和计税利润不一样。在会计核算上,利润=收入-成本-费用,因此,在收入确定的情况下,成本及费用的多少,决定了利润的多少。如果成本及费用合法合理,就叫“税前扣除项目”。在实际当中,会计在成本及费用的核算上达不到税务的要求,从而得出的利润数据与“计税利润”有差异,为此,税务提出了“税前扣除”的概念。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税法许可的各种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一般的销售成本及各项期间费用都是税前扣除项目,只不过在这些项目中,有的是税法规定了一定的扣除标准或限制条件;详见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赞同税前扣除说的是所得税,有一些费用、成本等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是税前扣除。这一般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企业,对于按率征收所得税的企业没什么必要。业务招待费里60%税前扣除什么意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准予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请进行纳税调整。举个例子:当年发生招待费10万元;当年的营业收入是2000万元。首先,计算招待费的60%:10×60%=6万元再计算营业收入的5‰:2000×5‰=10万元可以看出,6万元<10万元。所以,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6万元。如果,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1000×5‰=5万元<6万元这时,只能扣除5万元。也就是说,招待费的60%和营业收入的5‰,谁低按谁扣。我是初学者,请教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谢谢2011-3-1913:39最佳答案举例:你工资10000,如果全额缴税,税率20%,得交2000,现在国家规定,你平时花费2000,养儿育女2000,赡养父母2000,这些都可以税前扣除,那么你应缴税额就是10000-2000-2000-2000=4000x20%=,从而使你的应税所得低一些,,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像社保部分就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扣除的,就是税前扣除项目。如:管理费用(但不包括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扣除限额的部分,超出扣除部分是指税法规定只允许扣除一部分,如定额计税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如果企业发给你1700元,那超出的100元企业在缴企业所得税时就要做纳税调增,不允许税前扣除) :,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平时你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第四条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第五条纳税人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必须按税收法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第六条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等非法支出; (二)因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