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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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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上传人:282975922 2019/3/11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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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反倾销问卷调查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商务部指定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实施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务部为确定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因果关系而通过调查问卷方式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的调查问卷是指在反倾销调查中,商务部向被调查国家(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国内生产者、国内进口商和下游用户等(以下统称利害关系方)发放的所有书面问题单。第五条有关利害关系方应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完整而准确地回答调查问卷中所列问题,提交调查问卷中所要求的信息和材料。第二章问卷发放第六条商务部可随附立案公告向有关利害关系方发放数量金额问卷,有关利害关系方应自反倾销立案之日起10天内,按照立案公告的要求,向商务部登记参加反倾销调查并提交数量金额问卷答卷。立案后有关利害关系方可就本次调查的被调查产品范围及产品分类、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发表评论,有关评论应自反倾销立案之日起10天内书面提交至商务部。第七条调查问卷通常自报名登记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利害关系方发放。除非另有规定,有关利害关系方也可按立案公告要求自行获取问卷并答卷。第八条商务部决定采取抽样方式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调查问卷只发放给经抽样选中的利害关系方。涉及抽样调查的,商务部可适当延长发放问卷的期限。第三章答卷要求第九条答卷公司在回答问卷时对调查问卷有疑问的,可以向调查问卷所列明的案件调查人员咨询。第十条答卷公司在回答调查问卷所列的问题时,应首先列出问题题目,并在题目下直接回答。第十一条答卷应以印刷体简体中文形式填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原件是外文的,应按照外文原文的格式提供中文翻译件,并附外文原文或复印件。第十二条答卷公司应指明答卷中所使用的证据材料的来源和出处。所有与答卷有关的销售单证、会计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文件除按要求附在公司的答卷中之外,均应留备核查。第十三条答卷要求提供的交易证据材料应按照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每一笔交易的证据材料应按照交易流程进行整理,并提供该笔交易的证据材料清单。第十四条答卷公司按照问卷要求应将调查问卷复印转交给关联贸易公司或者其他公司填制时的,该关联贸易公司或者其他公司应按照问卷要求独立提交答卷。第四章答卷提交第十五条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调查问卷的答卷应当自问卷发放之日起37天内送达商务部。答卷公司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的,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天前向商务部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商务部根据申请延期的答卷公司的具体情况对申请延期请求作出书面答复。通常情况下延期不超过14天。第十六条答卷公司认为答卷中有需要保密内容的,应提出保密处理的申请,并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对要求保密处理的信息,应提供一份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第十七条商务部应对保密申请进行审查。如认定保密理由不充分,或非保密概要不能满足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要求,或答卷公司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的理由不充分,可要求答卷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答卷公司拒绝修改或修改后的非保密概要仍然不符合第十六条第二款要求的,商务部可对要求保密处理的信息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