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汉语委发, 2010? 1 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胜区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东胜区汉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今年 9 月 12 日至 18 日是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 以下简称推普周 ) 。根据鄂尔多斯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鄂汉语委, 2010? 6 号)要求,特制定《东胜区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创新形式,积极开展推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各成员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将本单位开展推普周的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于 9 月 25 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区语委办。联系人:李玉霞、张景瑞,联系电话:8380725。电子邮箱: ******@163..com。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八日-2-东胜区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为开展好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结合东胜区语言文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创优争先”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使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活动向社区纵深发展,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塑造东胜区城市文明形象,提升东胜区城市文化品位做出积极贡献。二、活动主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三、活动时间2009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8 日。四、活动内容和形式(一)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公共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推普宣传标语,在各单位醒目处以及城区人群密集处、公交车、出租车上张贴推普宣传标语,各街道、社区的橱窗开设推普宣传专栏, 宣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街道、社区开展语言文字活动情况,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等。-3-(二)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推进推普工作1. 各成员单位( 1)以单位组织开展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2)开展规范社会用字检查活动,对单位名称牌、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进行社会用字规范化检查。( 3)组织志愿者分别到各主要广场、公园、街道等城区人群密集地设点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企业等地开展咨询等服务活动。2. 各中小学、幼儿园( 1)要充分发挥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和主力军作用,要将推普周活动与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普通话在校园的普及程度。( 2)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校长作一次国旗下“推普”宣传讲话;所有校园传媒 ( 网络、电视 ) 一周内显示“推普”宣传口号;各班出一期 以“推普”为主题的黑板报;组织一次主题班 ( 团 ) 队活动,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组织一次普通话的征文比赛活动。( 3)开展“小手牵大手、推普进万家”活动,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对家长进行一次“推普”宣传和普通话辅导活动;-4-向全体家长发放《推广普通话倡议书》 ,倡导家长讲普通话;组织学生在公共场所散发倡议书、公开信,营造广大市民讲普通话的氛围。( 4)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