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天峨县行政办公中心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天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方:广西贵港市港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一、协议书………………………………………………………………3
二、合同通用条款………………………………………………………5
三、合同专用条款…………………………………………………… 6
四、工程质量保修书……………………………………………………16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天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广西贵港市港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天峨县行政办公中心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址: 天峨县政府
工程内容: 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基坑开挖,喷锚网支护,。
3.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 7 月17日
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14日
合同工期总数 90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5. 合同价款
金额:贰佰捌拾捌万陆仟壹佰零玖元叁角陆分(¥)。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招标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⑷本合同专用条款
⑸本合同通用条款
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⑺图纸、工程量清单
⑻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⑼工程预算上限控制价成果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3年 7月 1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天峨县机关事务局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账号: 账号:6223 5884 9085
邮政编码:547300 邮政编码:
二、通用条款
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元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执行。
三、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招标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⑷本合同专用条款
⑸本合同通用条款
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⑺图纸、工程量清单
⑻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⑼工程预算上限控制价成果文件
⑽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适用标准及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外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式贰份全套图纸。
承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发布开、停工令,对工程量增减行使旁证权。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代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并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
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