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武汉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甲方:(聘用单位名称)乙方:(受聘学生姓名)为促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规范聘用单位及受聘学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协议: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应当合法、安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为保证乙方学习时间,原则上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并须督促乙方不影响学业。2、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安排乙方参与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工作。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3、甲方有义务指导和监督乙方认真履行岗位规定的工作内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4、甲方应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工作,及时报送学生劳酬。甲方每两个月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效以及遵纪守法和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核合格,按劳酬标准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酌情扣减。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酬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考核结果,两个月结算一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酬,劳酬标准为18元/小时。考核优秀的在库贫困生可额外获得5元/小时的“助勤帮困”补贴,优秀比例为30%。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能影响正常学业。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