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理解和掌握销售渠道的基本原理;中间商的类型;销售渠道的选择与管理决策。第一节分销渠道的基本模式一、分销渠道的概念分销渠道是指某种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者向最终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取得这种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二、分销渠道类型按流通环节的多少,可将分销渠道划分为直接渠道与间接渠道;间接渠道又分为短渠道与长渠道。。直接渠道,指生产企业不通过中间商环节,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直接渠道是工业品分销的主要类型。间接渠道,指生产企业通过中间商环节把产品传送到消费者手中。间接分销渠道是消费品分销的主要类型。分销渠道的长短一般是按通过流通环节的多少来划分,具体包括以下四层:(1)零级渠道即由制造商——消费者。(2)一级渠道(MRC)即由制造商——零售商——消费者。(3)二级渠道即由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多见于消费品分销。或者是制造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多见于消费品分销。(4)三级渠道制造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可见,零级渠道最短,三级渠道最长。渠道宽度:指渠道的每个层次同种类型中间商数目的多少。渠道越宽,则销售网点越多,市场覆盖面越大渠道越窄,则销售网点越少,当企业全部产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设门市部销售,或全部交给批发商经销,称之为单渠道。多渠道则可能是在本地区采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则采用间接渠道;在有些地区独家经销,在另一些地区多家分销;对消费品市场用长渠道,对生产资料市场则采用短渠道。第二节中间商一、批发商与零售商的功能中间商指分销渠道里的中间环节,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经纪人。中间商的功能为:(一)提高销售活动的效率。(二)储存和分销产品。(三)监督检查产品。(四)传递信息。二、批发商的类型批发是指供转售、进一步加工或变化商业用途而销售商品的各种交易活动。批发商处于商品流通起点和中间阶段,交易对象是生产企业和零售商,一方面它向生产企业收购商品,另一方面它又向零售商业批销商品,并且是按批发价格经营大宗商品。其业务活动结束后,商品仍处于流通领域中,并不直接服务于最终消费者。批发商可分为几大类:(或商业批发商)商人批发商是独立企业,对其所经营的商品拥有所有权,也被称作中盘商(批发商)、分销商,或者配售商,他们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完全服务批发商和有限服务批发商。①完全职能批发商:指能履行作为批发商的所有职能,向生产者和零售商提供各种服务的批发商。提供的服务:保持存货、雇佣固定的销售人员、提供信贷、送货、协助管理。根据其目标市场的大小、经营产品的多寡分为:综合批发商、有限批发商、专业批发商②有限职能批发商:指只履行一部分职能,向生产者和零售商提供有限服务的批发商。包括:现金批发商、卡车批发商(巡回批发商)、直送批发商(不库存产品)、函售批发商、生产者合作社、承销批发商、,主要功能就是促进买卖,获得销售佣金。经纪人的主要作用是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由委托方付给他们佣金。他们不存货,不卷入财务,不承担风险。多见于食品,不动产,保险和证券经纪人。代理商有几种类型,即:(1)制造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