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JFNC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和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
装备。
三、后勤采购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环保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和发放标准的
制定。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进行相应的知识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四、后勤采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备“三证”(合格证、
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并索取生产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员工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应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
单的维护和保养)。
六、各部门每月向公司安全环保科提报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安全环保科汇总后上报主管副
总审批后由后勤采购负责统一采购。
七、凡享受劳保护用品的职工,脱离本岗位一个月以上(包括:病、产、事、工伤假的及外
出、文体活动、培训或其他临时工作),月消耗品则停止发放,脱离本岗位三个月以上,延
长年消耗品使用期限。
八、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由领用部门提出申请计划,经安环科审核,公司领导
批准后采购、领用。
九、科技干部参加实施试验或跟班作业,参加该工作标准,发放月消耗品。
十、领用防护品的时间为每周二和周五,每月小护品领用时间为每月 1~5 日。
十一、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本单
位填写领料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安全环保部盖章签字,方可到仓库领取。
九、安全环保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由仓库建立统一台帐,记录人姓名、工种、
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准降低或减少劳动防
护用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