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41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iris028 2019/3/14 文件大小:4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公司**部门负责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且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依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实施,不得干涉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影响按照程序依法确定中标结果,不得损害招投标人的正当权益。第四条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活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联合监督。第五条对工程招标活动依法进行的联合监督不能免除招标人对招标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可以视自身力量,将招标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招标事宜,也可以自行办理全部招标事宜。第七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3、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第八条属于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将招标公告或邀请函、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情况书面报告、招标文件等报招标站备案。第九条采取公开招标的,应当在国家和长沙市指定的媒介以及政务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条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出售期间,投标人应到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专用窗口购买相关文件。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第十二条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出售日期截止后,申请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申请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承包商。第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前,应当按规定完成立项审批手续或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并落实建设资金。进行施工招标时,应当取得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取得概算批复。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测算出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当将工程量清单、相应的施工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可以将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公示,或在开标前予以公示。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人工和机械等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调价标准和调价公式。第十六条招标人原则上不得对招标内容设置暂估价并要求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唯一品牌和指定分包人,除非证明这一指定品牌产品和指定分包人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招标人需要在招标文件中通过列举某品牌产品以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列举三个以上品牌的产品型号作为参照,并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