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学习材料
某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
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出台背景
针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1月5日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从安全生产条件、承包商管理、从业人员资格、事故报告等方面提出了中央企业必须坚决禁止的行为,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内容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三、《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解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国资委负责人:近年来,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牢牢把握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定位,积极探索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管理理念,促进了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各中央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央企业事故多发、频发,形势非常严峻。这暴露出当前个别中央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的问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我委颁布实施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以下简称《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目的就是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禁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资委负责人:《禁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记者:请您谈一下颁布《禁令》的重要意义?
国资委负责人: 《禁令》是我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委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行动;是中央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