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要内容
事故的警示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事故控制和预防的原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行模式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事故是伴随于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灾害与不幸,只要人类还存在,只要生产还继续,安全问题就会永远与人们相伴。
从我局多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每年都要发生几起生产和交通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有的甚至造成了较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这些事故中较为典型的是:
1978年,安装5号机期间,由于一根电缆着火引起火灾,造成了水电厂 5号机组段电缆全部引燃的恶性火灾事故。多年来,人们一直用“火烧连营”来描述此次事故。
1981年5月1日,三门峡水电厂某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走错间隔,造成了带负荷合地刀的重大误操作事故,使豫西电网大面积停电,瘫痪达十几小时之久,在社会上形成了严重影响。
1985年12月30日,运行中的5号发电机出口开关突然爆炸,使5号机被迫停运十几天,,而且减少发电135万度,给电力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这一事故使我们深刻意识到设备的更新改造对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986年,原大坝分局观测班一职工在大坝深孔工作面进行观测作业,返回时,不慎从大坝深孔闸门槽掉到底孔闸门槽底坎处,造成一起死亡事故。
1989年4月4日,原枢纽局机电修配厂,一部12吨汽车吊从坝头十八拐至硅铁厂下坡处翻下山沟,造成一起两人死亡,吊车报废,经济损失达14万余元的车辆交通事故。此次事故是枢纽局建局以来最大的一起交通事故,我们把它称为“四、四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