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
内容提要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
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和基本内容(了解)
第二节、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原则(了解)
第三节、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熟悉)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1、法的概念
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法律规范
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
3、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效力包括人的效力、地域的效力和时间效力。
(1)关于人的效力
立法原则大体3种情况:
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
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
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
4、法的特征(了解)
(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法是按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5、法的分类(了解)
(1)按照立法的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划分,分为成文法律和不成文法律。
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等。我国的法律属于成文法范畴。
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2)按照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称为为母法或最高法律。
法律:狭义的法特指由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名称通常为条例、办法、决定等。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