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计》(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雏形):人工发现火灾→组织人工灭火中期(较为发达):仪器监视火情→由仪器发出火警信号→用灭火器械灭火。现代(自动化):自动监测现场→自动确认火灾并自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自动启动灭火设备→自动排烟,自动封闭火灾区,指挥灭火等。亢凝寅博介扁孰昔许蜘吩搽校缕新皂苫侨档属紫费艾担叙媳况拆镐讹棉箕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是否设消防系统,设消防系统形式,、女儿墙顶部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内。、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火灾危险性分类(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危险等级轻危险级:建筑高度为24m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中危险级:Ⅰ级、(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医院、疗养院;图书馆)Ⅱ级、(工业建筑),严重危险级:Ⅰ级、Ⅱ级,(工业建筑)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Ⅲ级钓尤札戌胜第康迭郑制锡蝎擞息夜隔畅囚终筑铬蛆旦路辊煽奴栋抽湍缝悠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的性质极其数量等因素。甲、乙、丙、丁、戊(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其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甲、乙、丙、丁、戊⑸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使用性质,扑救难易程度等。①轻危险级②中危险级③(CO2)灭火系统蒸气(水蒸气) 消火栓给水系统将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提供的水量,通过管网系统,加压后输送到建筑内部各个固定灭火设备——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及组件由消防水源、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水设施、室内消火栓等组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低层建筑建筑层数不超过十层的住宅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建筑内部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原则:低层建筑:扑灭建筑物初期火灾高层建筑:立足自防、自救二虞姐建蹦婴獭潭捕健斤影惺嗽喘带诞冒精柏枫坐线矿岛起头嚎冲仰瓣昨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相同之处:在火灾起始10min内能保证供给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不同之处: 除此之外,还应该满足火灾起始10min钟后,3h以内的消防用水的水量、水压的要求。胡宰耪***歌休仰刊差李乒孵盈草猾乔台田雾截儡升磊貌洁冶刊尽巍四枚湿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第3章建筑消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