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莀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芈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6日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相关文件:羅-财税(2011)110号:《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110号文”)莀-财税(2011)111号《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111号文”,或“[实施通知]”)虿-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这将很大程度改变现时中国流转税制度,使得中国的流转税制度更加接近于世界范围内所公认的最佳操作模式,缴纳增值税的企业购买服务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其实已经包含了相应的营业税成本,而营业税的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劳务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收成本,所以这次改革可以大幅度较少上述的重复征税情况。聿当然,这一重大改革在短期内将会带来很多问题,不论是营业税纳税人还是增值税纳税人都将因为政策的变化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试点范围和非试点范围内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有可能加剧,甚至会出现一些法规尚未明确的问题。此次增值税的改革先展开先在上海的部分行业进行试点,但其相关政策很可能代表着将来全国范围内增值税改革的发展方向,因此,掌握新政策对于企业影响并做好相应的策划和准备是非常有必要的。蚄试点方案实施:2012年1月1日蒀试点行业和税率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的下列行业将作为本次改革的试点行业,具体的适用税率如下:肀试点行业(服务业)薆适用税率(增值税)蒃现行税率(营业税)薀交通运输业蒁-陆路运输服务羄11%芁3%莆-水路运输服务肀-航空运输服务膄-管道运输服务膅部分现代服务业薂-研发和技术服务袂6%罿5%薆-信息技术服务罿-文化创意服务莀-物流辅助服务蒄-鉴证咨询服务蒅-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羁17%艿通常情况下,大部分试点的企业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基本上和现行的增值税规定和相关的处理方法一致,其中最基本的特征是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和适用的增值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购买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后,净额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另外,对于那些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试点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处理方法和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方法一致。袅金融服务、不动产和建筑业、保险服务和邮电通信服务不包含在本次试点范围内,将仍旧适用于缴纳营业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未来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将很可能适用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蚃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试点企业都将受益于本次改革而不同程度的降低税负。但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讲,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目前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为3%,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样来看,交通运输业的实际税负似乎上升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可以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另外,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算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羀应税服务的认定荿由于本次试点的城市为上海,所以如何明确应税服务的区域将成为本次税改区分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一个重要问题,芆服务提供方-机构所在地肁劳务发生所在地增值税/营业税上海上海增值税上海中国大陆其他地区营业税(允许在计算增值税时抵减)中国大陆其他地区上海营业税中国大陆其他地区中国大陆其他地区营业税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企业机构在上海从事上述所列试点服务的,则其“机构所在地”会被认定为上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将缴纳增值税,对于同一法人实体存在多个机构,其中的一些机构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即机构所在地在上海),而另一些机构仍旧缴纳营业税(即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大陆其他地区)。尽管如此,这些法规在确定劳务发生地的问题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在电子商务中显得特别突出。服务贸易进出口试点法规规定了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者免税的制度,但法规并没有规定需要符合的条件,而现行的营业税税制的缺陷之一在于对服务贸易出口征税,在某种程度上,服务贸易出口不征收销项税将大大减少相关企业的成本,加大企业的竞争力。对于服务贸易的进口,境外服务提供方在上海提供的试点服务不再征收营业税,而是改征增值税,如果服务提供方在中国没有经营机构的,其位于上海的代理人或者服务接受方将扣缴增值税,同时法规明确了在一定情况下,服务接受方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因为对于服务接受方来说,这不会成为企业的实际成本。此外,如果境外提供方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