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大幅提高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我国政府曾公开承诺:2020年,非化石能源要达到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5%;单位GDP的C02排放量,2020年要比2005年降低40%~45%。要完成上述指标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次能源总需求量仍在高速增长,预计一直到2030年左右,这段时间内我国化石能源总产量不仅不可能下降,反而仍将继续上升。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在当前占总能源消费的7%左右,要达到2020年的目标,%。目前来看核电最为现实,而太阳能和风能的间歇性、不容易控制和难以储存等问题在技术上尚未得到圆满解决,成本也较高。而大力发展天然气,则可以在不占用非化石能源指标的基础上,减少单位GDP的C02排放量。根据2008年日本能源统计年鉴的计算,煤、石油和天然气的C02排放系数各不相同,,,[3]。天然气的C02排放量明显低于煤炭,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构成中的比例,非常有利于减少C02的排放。如果用天然气替代4×108t标准煤的消费,×108t,还可以减少S02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如果利用天然气发电,发挥天然气发电机起停迅速的特点,用于对电网的调峰,可以大大提高风电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十二五”规划,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目标初步定为2600亿立方米,%左右。供应结构为国产1700亿立方米、进口900亿立方米,其中国产1700亿立方米还包括了煤层气产量200亿立方米和煤制天然气300亿立方米的部分。相对于当前我国的天然气用量和在总体能源中的比重,这一规划目标的制定,意味着以后我国将进入一个大力发展天然气工业的能源阶段,天然气的使用量将大大增加。中国能源消费基数很大,天然气在能源构成中要如此大幅度提高,将给相关产业和企业都带来难得的发展机会。二、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国天然气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天然气价格改革将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目前来看,中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应该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水平,最终目标应是建立竞争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规定,天然气价格属于自然垄断经营的商昂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高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而就现有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制度问题来看,其改革的关键在于有关材料的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包括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各方面普遍公开;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代表和其他社会公众全程参与监督成本监审工作,提高公信力;完善检察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处理社会公众的咨询和回复公众信件。对燃气行业价格管制的原则:一是要考虑生产经营企业的收益保证一定的投资回报率;二是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注意消费者的利益;三是要考虑社会总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处理好优化价格与提高价格水平的关系。建立完善的天然气法律法规体系保证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包括建立天然气定价程序等一系列行政法规等,另外政府应该参与支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相应用,以提高天然气的利用效率并降低天然气项目的成本;允许用户以多种方式支付设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