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53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办法》.doc

上传人:changdan5609 2019/3/16 文件大小:5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办法为尝试法律硕士招生、培养制度改革,南京大学拟从部分院校接收非法学专业毕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律硕士。为规范推荐免试工作,特拟定该办法。一、推荐免试名额5名左右。二、推荐免试条件(一)生源学校向我校推荐免试生的学校应属于国内重点大学,原则上限于以下八所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二)(非法学专业)。被推荐免试者应合法取得所在院校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大学就读期间总学分绩(成绩)在该专业年级排名前15名,且该排名应位于该专业年级排名前15%(以上数字均含本数)。、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逻辑思辩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所学本科专业方面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被推荐免试者对法学有浓厚兴趣,本科阶段辅修过法学专业(课程)或发表过有自己见解的法学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接收。,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英语至少应通过六级考试。三、。材料包括:1)南京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下载)。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否则申请无效。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附件二、下载),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出版物复印件。,对被推荐免试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终止推荐免试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同时,对申请推荐免试者进行复试遴选。复试遴选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采取笔试加口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素养,逻辑思辩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60%。笔试以论文写作、评论的方式进行。,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复核。,研究生院招生办核发接收函。2008年6月份,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未定事宜,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会同研究生院招生办商定。南京大学法学院2007年9月18日附件一:南京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